湖南省“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根據《湖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精神,製定本規劃。規劃近期2021—2025年發展任務,遠期展望至2035年發展目標。
第一章 湖南民政事業發展邁入新階段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全省民政係統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導下,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忠實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職責,大力推進“五化”民政建設,圓滿完成“十三五”各項目標任務,為開啟現代化新湖南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兜底保障對象全麵脫貧。扛牢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責任,全省持續開展低保專項治理,全麵清理核查農村低保對象,實現農村低保製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106.9萬名兜底保障對象應保盡保、應兜盡兜,兜底保障標準穩定高於扶貧標準。建立完善低收入家庭剛性支出扣減、低保退出漸退期、兜底保障對象長效幫扶等製度,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製,實施福彩助學、福康工程、慈善援助等項目,動員全省1.8萬多家社會組織和數萬名社工投身脫貧攻堅一線,有效保障兜底保障對象基本生活。老區扶貧、片區扶貧、駐村幫扶、常態化聯點督查成效明顯。
(二)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有效保障。探索社會救助製度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對象認定辦法和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製,建立特困人員供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完善臨時救助、流浪救助等製度。全省城鄉低保平均標準年均增長10.3%和15.4%,月人均救助水平年均增長8.1%和16.8%,散居和集中供養孤兒保障水平分別提高58%和35%,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均提高30%,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年供養標準分別達到8751元和6297元,年均臨時救助90萬餘人次、流浪救助16萬餘人次。
(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穩步發展。12個市開展全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31個縣市開展農村養老服務體係建設試點,全省養老服務床位總量達49萬張,其中護理型床位18.6萬張,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分別達到77.92%和62.88%。建立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婦女、留守兒童關愛保護製度,實現兒童之家建設、村級兒童主任配備全覆蓋。5年來累計募集慈善款物近100億元,籌集福彩公益金112億元。廣泛開展公益助殘行動,穩步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複,康複輔具產業發展邁出新步伐。
(四)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持續加強。修訂《湖南省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實現村(居)同步換屆。製定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三個清單”,開展村(居)務公開“亮欄行動”,修訂村規民約並嚴格法製審查,基層公共服務基本實現全覆蓋。全省社會組織總量達3.7萬個,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全覆蓋。建立社會組織評估、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職管理製度,建設社會組織孵化基地141個,推進4155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實施鄉鎮社工站建設“禾計劃”,建立基層社工站2069個,培育民辦社工機構575個,發展專業社工7萬餘人,全省誌願者隊伍達1190萬人。
(五)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修訂《湖南省實施〈殯葬管理條例〉辦法》,完善惠民殯葬政策,持續整治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倡導群眾文明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加強婚姻登記機關標準化建設,完成婚姻登記曆史數據補錄,大力弘揚婚姻家庭文化。完成鄉鎮區劃調整改革、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和第三輪界線聯檢任務,製定設鎮設街道標準和縣鄉兩級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管理辦法。寧鄉縣、邵東縣、祁陽縣撤縣設市和株洲縣撤縣設區獲批,有力服務全省新型城鎮化建設。
(六)民政事業發展基礎更加穩固。落實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推進“五型”機關建設,創新開展民政新聞宣傳和理論研究,全力以赴打贏防控新冠疫情阻擊戰。加大民政事業投入力度,“十三五”時期全省民政事業費實際支出1066.79億元,投入逐年增加。全省建成福利院99所、兒童福利機構73所、救助管理機構111所、殯儀館86所、敬老院1877所、婚姻登記機關98個,依托“智慧民政”建設信息係統19個。推動出台地方標準18個,初步形成由7個地方性法規、6個省政府規章和58個現行有效規範性文件組成的民政政策法規體係。
“十三五”全省民政事業發展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
主要指標 |
2015年 |
2020年 目標值 |
2020年 完成值 |
完成 情況 |
|
每千名老年人口擁有養老床位數(張) |
23 |
35 |
38.9 |
完成 |
|
其中:護理型床位比例(%) |
12 |
30 |
38 |
完成 |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 |
20 |
50 |
52 |
完成 |
|
節地生態安葬率(%) |
32.8 |
50 |
50 |
完成 |
|
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 |
0.44 |
≤1.3 |
—— |
—— |
|
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
61.4 |
100 |
100 |
完成 |
|
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
13.4 |
50 |
100 |
完成 |
|
城市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覆蓋率(%) |
15.9 |
60 |
100 |
完成 |
|
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台覆蓋率(%) |
5.2 |
30 |
100 |
完成 |
|
每萬人社會組織(含備案)數(個) |
4.4 |
6.5 |
13.96 |
完成 |
|
經常性社會捐助站點和慈善超市數量(個) |
561 |
1000 |
1611 |
完成 |
|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占總人口比例(‰) |
0.5 |
1 |
1 |
完成 |
|
注冊誌願者人數占居民人口的比例(%) |
10 |
13 |
14 |
完成 |
回顧“十三五”曆程,关键词2深刻體會到:一是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將民政重點任務納入重大規劃、重大戰略、重大改革等內容,堅持在全局中謀劃推進。二是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不斷改善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始終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三是必須始終堅持統籌協調。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充分發揮綜合協調機製作用,充分發揮社會各方作用,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整合各類資源,形成事業發展強大合力。四是必須始終堅持改革創新。以創新為第一動力,全麵解放思想,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多層次、多元化供給體係,形成更具活力的民政事業發展格局。五是必須始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聚焦民政領域重點難點問題,重點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堅決守住社會穩定底線,集中力量做好兜底性、基礎性民生建設,切實保障基本民生。
在成績麵前,要清醒地看到,民政事業發展依然存在一些差距和問題。社會救助水平城鄉、區域差距較大,特困供養、兒童福利等供給渠道比較單一。民政服務設施重建設、輕管理,殯葬等基礎設施在一些縣域還有空白點,養老護理型床位占比偏低,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存在短板。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社會力量培育發展不夠充分,社會動員的力度、市場參與的深度、服務供給的廣度還要加強。民政機構消防安全設施薄弱,常態化疫情防控存在隱患,涉及民政資金的“微腐敗”問題仍未完全杜絕,這些問題需要在“十四五”期間切實加以解決。
第二節 發展要求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必須深入分析全省民政事業發展環境,準確把握全省民政事業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全麵促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
(一)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對民政工作提出新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民政工作關係民生、連著民心,是社會建設的兜底性、基礎性工作”、“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黨的建設,堅持改革創新,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為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新的貢獻”。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深刻指出了新時代民政工作的地位作用、基本職責、根本保障、發展動力和使命任務,各級黨委、政府和民政係統要深入領會,貫徹落實。
(二)黨委、政府關心重視對民政工作提出新要求。黨中央、國務院不斷深化社會領域改革,頒布實施重要法律法規,出台重要政策文件,為民政事業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省委、省政府及各級黨委、政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切實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領導,建立經常性研究民政工作製度,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從差距短板入手,不斷強化保障措施,優化發展環境,為我省民政事業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民政工作要緊緊圍繞大局,全麵落實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發揮民政在社會建設中的兜底性、基礎性作用。
(三)進入新發展階段對民政工作提出新要求。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開啟了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民政部門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黨和國家重大戰略任務和重大決策部署中,承擔著新的任務。民政工作要主動適應新發展階段,適應社會主要矛盾變化,適應工作對象、內容、水平、標準、條件變化,推動基本民生保障逐步轉向適度普惠,推動基層社會治理逐步轉向體係化、協同化,推動基本社會服務逐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貫徹新發展理念對民政工作提出新要求。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是一個係統理論體係。貫徹新發展理念,要求民政部門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資源集約利用,在增進民生福祉推進共同富裕中展現新作為。民政工作要把新發展理念貫穿民政事業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用新理念引領新實踐,以新實踐推動新發展,抓好關鍵環節,抓住短板弱項,抓實改革創新,抓出質量效益,為全省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培育新動能、塑造新優勢。
(五)構建新發展格局對民政工作提出新要求。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是我國的重大戰略抉擇。“十四五”時期,隨著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鄉村振興等國家戰略實施,養老、育幼、康複等將成為擴大內需、拉動消費的增長點,行政區劃將成為優化空間布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手段,社會組織將成為破除行業壟斷、暢通國內循環的重要力量。民政工作要在新發展格局中找準定位,主動服務,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推進各項製度更加完善。
(六)防範和化解風險對民政工作提出新要求。民政服務對象和服務機構特殊,特別是我省部分民政設施條件差,社會救助對象多、救助標準較低,一些深層次矛盾容易在民政領域激發,發生安全事故極易挑戰社會道德底線,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任務重。民政工作必須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發揮民政在協調利益、化解矛盾、維護公平等方麵的職責,不斷鞏固黨的執政基礎。
第三節 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民政部各項決策部署,堅持黨的全麵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大力實施“三高四新”戰略,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堅持係統觀念、底線思維,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眾性、時代性、協同性,發揮民政在社會建設中的兜底性、基礎性作用,盡心盡力、用心用情,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職責,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為建設現代化新湖南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將加強黨的領導貫穿發展各領域、全過程,不斷提升適應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的能力,為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堅持以人為本。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作為首要責任,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進一步增強民生福祉、促進共同富裕。
——堅持問題導向。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通過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提高綜合治理效能,推動民政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
——堅持係統觀念。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推進資源統籌、業務互聯、結構優化,增強事業發展的融合效應、整體效應、社會效應。
——堅持改革創新。圍繞重點、難點、熱點、堵點,推動觀念轉變、思維革新,應用新技術,培育新力量,發展新業態,持續增強民政事業發展動力和活力。
——堅持底線思維。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係,切實防範和化解各類風險,牢牢守住安全底線,推動民政事業行穩致遠。
(三)發展思路。大力實施“三高四新”戰略,以加強民本化、法治化、信息化、社會化、專業化建設為發展理念和發展方式,大力推進精準救助先行區、醫養康養先行區、溫情服務先行區、三治融合先行區建設,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推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努力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建設更有擔當的民政。順應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麵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大力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更好發揮民政在社會建設中的兜底性、基礎性作用,堅決做到應兜盡兜、應保盡保、應養盡養、應扶盡扶,全力服務全省高質量發展。
——建設更具效能的民政。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自治有機統一,加快“三社聯動”、“三治融合”,發展數字治理、智能服務,促進治理製度更加完備、治理方式更加高效、治理活力充分彰顯、治理效能明顯提升。
——建設更貼民心的民政。加快“互聯網+”進程,實現兜底服務“主動辦”,急難事項“馬上辦”,預約谘詢“網上辦”,行政審批“簡化辦”,政務服務“一門辦”,公益事業“全民辦”,以服務的速度、準度和溫度,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建設更具活力的民政。主動向改革要活力、向開放要潛力、向創新要動力,完善民政發展領導體製機製,培育孵化民政專業力量,引導各方力量廣泛參與,不斷壯大社會福利、調節社會矛盾、創新社會治理、促進社會和諧。
第四節 發展目標
(一)2025年發展目標。到2025年,湖南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取得重大進展,現代化新湖南民政事業“五化”建設開創新局麵。主要實現以下目標。
——基本民生保障達到新水平。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製度體係。基本民生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各項救助政策實現統籌銜接,體製機製高效順暢,服務管理便民惠民,兜底功能充分發揮,慈善力量充分動員,困難群眾都能得到及時救助。
——社會養老服務邁出新步伐。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養老服務製度框架初步建立,養老服務骨幹網基本建成,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完備,農村養老服務短板有效補齊,養老服務市場蓬勃發展,養老服務產業持續壯大,綜合監管效能明顯增強,養老服務質量大幅提升。
——基層社會治理得到新加強。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充分發揮,基層民主協商充滿活力,社區服務精準高效,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誌願服務蓬勃發展,行政區劃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能力提升,黨組織領導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係加快形成。
——基本社會服務實現新發展。適應社會主要矛盾變化,順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兒童和殘疾人福利事業適度普惠發展,婚喪習俗改革加快推進,生態節地殯葬普遍開展,文明節儉蔚然成風,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更加有力,個性化、多樣化、專業化供給更加充分。
——民政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民政事業發展領導機製更加健全,“五化”民政建設高質量推進,重點領域改革不斷深化,民政法規政策、製度標準不斷完善,信息化新技術普遍應用,基層民政工作全麵加強,群眾組織力、社會動員力、市場引導力明顯增強。
(二)2035年遠景目標。社會救助主動性、便捷性、專業性增強,慈善調節第三次分配作用充分發揮,民政在增進民生福祉、促進共同富裕上取得實質性進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製度安排更加科學有效,敬老愛老養老氛圍濃厚,多渠道、多領域養老服務供給體係完備。黨組織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充滿活力,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誌願服務等各類主體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行政區劃設置更加科學,基本實現基層社會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兒童福利、殘疾人福利等普惠發展,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引領婚姻、殯葬事業高質量發展。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製度、標準體係成熟,在社會建設中的兜底性、基礎性作用充分發揮,現代化新湖南民政事業“五化”建設全麵完成。
(三)民政事業發展主要指標。民政事業發展主要指標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整體相適應,到2025年,達到全國平均水平,走在中部省份前列。到2035年,民政事業發展整體水平走在中部前列。
“十四五”時期湖南省民政事業發展主要指標
|
序號 |
主要指標 |
2020年 |
2025年 目標值 |
屬性 |
|
1 |
城鄉低保標準年度增速(%) |
—— |
不低於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費支出增速 |
預期性 |
|
2 |
農村低保標準占城市低保標準比例(%) |
—— |
75 |
預期性 |
|
3 |
符合條件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覆蓋率(%) |
>95 |
100 |
約束性 |
|
4 |
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覆蓋率(%) |
>95 |
100 |
約束性 |
|
5 |
福利彩票銷售網點數(萬個) |
0.69 |
0.9 |
預期性 |
|
6 |
每百戶居民擁有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築麵積(平方米) |
41.11 |
43 |
預期性 |
|
7 |
社會組織專職工作人員數量(萬人) |
30.75 |
37 |
預期性 |
|
8 |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總量(萬人) |
7 |
9 |
預期性 |
|
9 |
誌願服務站點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的覆蓋率(%) |
—— |
80 |
預期性 |
|
10 |
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實施率(%) |
—— |
100 |
預期性 |
|
11 |
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覆蓋率(%) |
—— |
>50 |
預期性 |
|
12 |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討受助人員接送返回率(%) |
—— |
100 |
約束性 |
|
13 |
全省公益性安葬(放)設施縣級行政區域覆蓋率(%) |
74 |
100 |
約束性 |
|
14 |
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 |
38 |
≥55 |
約束性 |
|
15 |
鄉鎮(街道)範圍內具備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覆蓋率(%) |
—— |
60 |
預期性 |
第二章 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係
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製度的實施意見》,堅持保基本、兜底線、救急難、可持續,加快建設方便可及、精準高效、公開公平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係,積極構建綜合大救助格局,推動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
明確職責任務,強化工作舉措,保持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加強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等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的動態監測,做到早發現、早救助、早幫扶。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條件的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全部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等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強化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製,健全常態化救助幫扶,協同開展基本生活、醫療、教育、住房、產業、就業等長效救助幫扶,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應幫盡幫。
第二節 夯實基本生活救助
建立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製、政府投入分級負擔機製,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製。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完善家庭經濟狀況核算評估機製,推進“核算為主、評議為輔”精準救助,逐步將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至鄉鎮(街道)。完善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指標體係,健全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政策體係、標準規範和監管機製。製定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明確救助幫扶政策措施,將未納入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低保邊緣家庭中重病、重殘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並根據對象類型、困難程度等,及時有針對性給予相應的專項社會救助或其他救助幫扶。
第三節 完善急難社會救助
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功能,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等困難陷入生活困境家庭或個人,加強應急性、過渡性基本生活保障。完善臨時救助製度,規範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使用管理。健全主動發現、快速響應、個案會商“救急難”工作機製,優化臨時救助程序,實行急難型臨時救助和支出型臨時救助分類審核審批。加強急難型救助,逐步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製,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救助。完善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製度,探索建立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製,構建省、市、縣、鄉、村五級救助服務網絡,積極為走失、務工不著、家庭暴力受害人等離家在外的臨時遇困人員提供救助。加強救助管理機構設施建設,規範救助管理機構和托養機構管理,為受助對象提供臨時食宿、疾病救治、協助返回、尋親服務等救助,做好長期滯留人員落戶安置工作,為符合條件人員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加強街麵巡查和綜合治理,健全流浪乞討人員轉介處置機製,減少不文明流浪乞討現象。推動將困難群眾急難救助納入突發公共事件相關應急預案,明確應急期社會救助政策措施和緊急救助程序,加強應急期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四節 健全社會救助大核對機製
健全服務民生的大核對機製,推進民政與發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市場監管、醫療保障、鄉村振興、銀監、證監、殘聯等部門信息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共用,落實相關部門提供社會救助家庭收入及財產信息的責任。發揮各級核對機構作用,落實《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規範》,完善省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平台,開展各類社會救助經濟狀況信息核對業務。匯集低保、特困、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災害、防止返貧對象監測幫扶等救助信息,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台和數據庫,開展數據比對分析和監測預警,實現民生服務對象精準識別。
第五節 提升社會救助服務能力
市州、縣市區黨委和政府要根據社會救助對象數量、人員結構等因素,完善救助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強化鄉鎮(街道)社會救助主體責任,落實相關保障條件。村級設立民生協理員,在困難群眾較多的村(社區)建立社會救助服務站(點)。推行社會救助“一次辦”、“網上辦”、“掌上辦”,為困難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申請、辦理、查詢等服務。拓展社會救助服務,推行“資金+物資+服務”救助方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發揮基層社工站作用,引導公益慈善和誌願服務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為社會救助對象特別是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困難老年人、困難殘疾人、困境兒童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照料護理、精神慰藉、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專業化、個性化服務。
第六節 推進各項救助製度銜接聯動
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製,全麵加強黨對社會救助工作的領導,市州、縣市區黨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決社會救助工作重點難點問題。發揮社會救助體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協調作用,加強部門統籌協調,健全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急難社會救助以及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救助等專項救助製度,做好社會救助製度有效銜接。健全績效考核評價機製,推動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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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1 社會救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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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救助站點建設工程。整合社會救助資源,建設1000個以上村(社區)社會救助服務示範站點。 2.核對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係統。升級改造全省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係統,形成縱橫貫通、全麵覆蓋、融合共享的部、省、市、縣及相關救助部門“一體化”核對網絡。 3.救助管理站建設工程。指導和支持衡陽市、張家界市、婁底市新建或改擴建市級救助管理站,指導和支持新建或改擴建33所縣級救助管理站,配齊相關設施設備,進一步提升救助管理、應急服務能力。 |
第三章 完善養老服務體係
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統籌養老事業產業發展,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係。
第一節 強化兜底保障服務
實施特困供養服務機構改造提升工程,落實運轉保障經費、工作人員配備等政策,提高持續發展能力。加強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根據特困供養人員養老需求,精準製定供養計劃,通過入住公辦機構、購買民辦機構服務、家庭托養等方式,確保生活不能自理和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人員全部集中供養。建立輪候入住製度,優先為經濟困難失能失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等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償托養服務。建立特殊困難老人定期探訪製度和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製度,實現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率100%。
第二節 推動基本養老服務體係建設
建立健全基本養老公共服務清單動態管理機製,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係建設,發展多樣化、普惠型的基本養老服務。推進養老服務立法工作,規範養老服務行為標準。推動擴大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範圍,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補貼製度,做好長期護理保險與各項補貼政策整合銜接,探索常住老年人口同等享受戶籍老年人福利政策。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加強評估評定結果運用。推進養老機構、公共交通、環境設施和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持續開展城企聯動普惠養老專項行動,為中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價格適中、方便可及、質量可靠的基本養老服務。
第三節 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落實家庭養老支持政策,發展家庭養老床位。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支持開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護者喘息服務。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政策和標準,發展“互聯網+養老”,推進供需精準對接。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大力推進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小)區按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到2022年配建設施達標率達到100%,推動老舊城區、已建居住(小)區到2025年底基本補齊養老服務設施。加快構建城市地區“十五分鍾”養老服務圈。支持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第四節 發展農村養老服務
加強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建立以失能照護設施、區域養老設施、互助養老設施為主體的縣鄉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到2025年,每個縣至少建有1所縣級失能照護服務機構、2個以上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加強鄉鎮綜合養老服務機構、社區日間照料機構建設,支持特困供養機構開展日托、上門服務。探索推廣具有區域特色的農村互助養老模式,爭取農村互助養老服務全覆蓋。加強互助養老設施建設,發揮村(居)“兩委”、老年協會、社工機構、社會組織、誌願者作用,實現農村互助養老可持續發展。加強農村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培養和綜合監管,規範行業發展。
第五節 推進醫養康養結合
實施社區醫養康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衛生服務站、護理站或其他醫療設施同址或鄰近設置。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開辦康複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安寧療護機構等,重點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醫療護理、生活照護和臨終關懷服務。完善養老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合作機製,推動醫療機構為養老機構開通就診綠色通道。支持養老機構依法依規承擔健康管理服務,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與居家老年人建立簽約服務關係,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務。
第六節 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發展
實施“養老服務+行業”行動,促進養老服務與多種行業融合發展。培育養老服務行業組織和社會組織,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培養一批龍頭企業、新型養老產業集團,打造一批優質服務品牌。依托培療機構改革推動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參與養老服務,鼓勵、培育、支持民辦養老機構發展。培育發展旅居養老等新業態,鼓勵市場研發老年人產品用品,促進養老服務消費。實施智慧養老工程,加強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應用,營造科技適老環境,消除養老“數字鴻溝”。新建省級養老示範項目——湖南省第一社會福利院。
第七節 培育養老服務從業人員
建立養老服務從業人員上崗入職培訓和定期培訓製度,完善省、市、縣、基層養老機構四級培訓機製。開展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培訓提升行動,提升中高級護理員在護理員隊伍中的比重,鼓勵更多院校開設老年康複護理類專業。建立15個以上省級養老護理員培訓基地,培訓1000名以上職業養老院院長、10萬名養老護理員、5000名以上專(兼)職老年社會工作者和3000名以上養老機構營養師或營養指導員。組織開展養老護理職業技能競賽,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表現突出的護理員予以表彰獎勵,暢通職業晉升渠道,完善養老護理員補貼製度,穩定養老護理員隊伍。
第八節 健全綜合監管體係
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製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建立政府部門綜合監管機製,依法依規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製,引導養老服務機構誠信守法經營。推進“互聯網+監管”,實現監管規範化、精準化、智能化。多層次、多樣化開展防範養老服務機構非法集資宣傳,妥善處置糾紛,加強風險監測與防控,做好養老服務領域各類風險防範化解工作,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推進全省縣級養老“安聯網”建設全覆蓋,構建養老服務機構安保體係。推動養老機構應急救援體係建設,配合做好養老服務領域應急處置和救援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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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2 養老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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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級養老示範工程。新建湖南省第一社會福利院,打造省級養老服務示範性基地。 2.養老機構建設工程。指導和支持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陽市、嶽陽市、常德市、張家界市、益陽市、永州市、婁底市、湘西自治州新建、續建、改擴建市級公辦養老機構。 3.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建設工程。指導和支持新建、續建、改擴建200個以上區域中心敬老院。全麵完成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提質改造,優化養老服務床位結構,指導每個縣建設一所縣級失能照護服務機構,確保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超過55%。 4.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工程。支持鄉鎮(街道)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等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設施,推動社區日間照料機構建設,到2025年,實現街道綜合性養老服務機構、城市社區日間照料機構全覆蓋。 5.適老化改造工程。到2025年,完成8萬戶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 |
第四章 完善兒童福利關愛體係
推動兒童福利適度普惠發展,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第一節 健全兒童福利製度
建立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動態增長機製,落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醫療、康複、教育、住房及成年後就業等優惠政策,完善社會散居孤兒、家庭寄養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走訪、家庭培訓、監護評估和監護保護製度。探索開展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助醫助學。建立困境兒童分類保障製度,規範信息台賬管理,實現一人一檔、動態管理,積極做好因突發事件影響造成監護缺失兒童及困難家庭的重病、重殘兒童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
第二節 推動兒童福利機構轉型發展
優化兒童福利機構布局和功能,加快市州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集中養育轄區內由民政部門長期監護兒童,實現養育、醫療、教育、康複和社會工作一體化發展,培育一批高質量發展示範單位。推進兒童福利機構與康複機構、醫療機構、特教機構合作,組織開展孤殘兒童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提高機構專業化服務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向社會殘疾兒童拓展服務。指導縣級兒童福利機構轉型成為服務農村留守兒童、社會散居孤兒和困境兒童的兒童福利指導中心或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
第三節 推進未成年人保護體係建設
全麵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推動製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調整和完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製,有效發揮協調機製作用。建立“發現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幹預”的未成年人保護聯動響應機製。落實民政部門長期監護和臨時監護責任,推動形成家庭、社會、政府“三位一體”的未成年人保護合力。貫徹落實《湖南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督促指導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建設,實現市州全覆蓋,縣級覆蓋率達到75%,鄉鎮(街道)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者指定專人負責、村(居)設立專人專崗。推進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
第四節 加強留守兒童和留守婦女關愛保護
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加強動態信息管理和檔案建設,督促指導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全部依法簽訂委托照護協議。指導外出務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加強與留守子女親情關愛和日常聯絡溝通,指導村(居)有效履行強製報告、預防幹預等職責。加強兒童之家建設管理,加大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培訓力度,開展兒童之家示範創建工作,推動常態化、社會化運行。深入開展農村留守婦女關愛行動,加強精神關愛、家庭教育、就業創業指導,發揮農村留守婦女在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留守老人中的主體作用。加大對農村留守婦女法律知識普及和法律援助力度,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侵害農村留守婦女合法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和懲治力度。
第五節 完善收養登記管理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提升收養工作規範化管理水平。實施收養評估製度,製定全省收養登記評估實施細則,完善收養評估標準,切實保障收養關係當事人合法權益。持續推進收養登記優化服務,規範收養登記檔案管理。嚴格落實收養與捐贈脫鉤,按照相關規定管理使用捐贈資金。規範開展尋根回訪工作,提高服務質量。落實全國統一的收養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工作要求。
第六節 培育兒童工作專業力量
發揮各級社會組織孵化基地作用,大力培育和發展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扶持壯大一批專業能力強、社會影響力大的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打造品牌項目,力爭“十四五”期末每個縣市區有3-5家社會組織全麵參與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實現政府購買兒童福利服務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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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3 兒童福利機構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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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兒童福利院建設工程。指導和支持長沙市、株洲市、衡陽市、嶽陽市、常德市、張家界市、永州市、婁底市和部分縣市區新建、續建、改擴建兒童福利院,完善兒童養育、殘疾兒童康複、醫療、特教及開展家庭式養育等所需設施設備,提升孤棄兒童集中養育專業化水平。 2.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建設工程。指導和支持湘潭市、張家界市改擴建市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指導和支持新建、改擴建28個縣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到2025年底,縣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覆蓋率總體達到75%。 3.未成年人保護能力提升工程。推動鄉鎮(街道)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指定專門人員承擔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到2025年底,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工作專幹實現全覆蓋。推動村(居)委會設立專人專崗。加大村(居)兒童主任培訓力度,參訓率達到100%。 |
第五章 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
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加快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發展,努力將城鄉社區建成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一節 完善黨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製度
堅持黨組織領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製度,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一肩挑”和村(社區)“兩委”成員交叉任職,發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基礎作用。加強村(居)民委員會規範化建設,健全基層群眾自治製度,完善村(居)自治機製,深入開展村規民約(居民公約)製(修)訂工作,督促落實村(居)民自治若幹重點工作指導意見,推進基層群眾自治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嚴格執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依法自治事項、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和減負工作事項“三個清單”,建立村(社區)工作事項準入製度,持續開展社區賦能減負,推動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第二節 拓寬群眾參與基層治理有效渠道
健全城鄉社區協商製度,完善座談會、聽證會等協商方式,開展村級議事協商試點工作,探索建立鄉鎮(街道)協商與城鄉社區協商的聯動機製,聚焦群眾關心的民生實事和重要事項開展民主協商。加強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建設,培育發展村(社區)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會組織,拓寬群眾參與和反映意見建議的渠道,在基層公共服務和公益事業中廣泛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製定出台加強基層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政策措施,深化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和管理創新,建立基層群眾自治領域掃黑除惡長效機製,繼續開展“優秀社區工作法”、“優秀村規民約”和“最美城鄉社區工作者”宣傳推介、組織開展城市和諧社區和農村幸福社區示範創建、城鄉社區治理創新實驗區創建工作,配合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等工作,廣泛發動群眾和社會參與,不斷推進基層社會治理改革創新。
第三節 深化城鄉社區服務體係建設
製定社區服務體係建設規劃。加強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指導完善社區工作者配備標準,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係。建立城鄉社區治理分級培訓製度,實施城鄉社區工作者能力素質提升工程,支持城鄉社區工作者參加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考試和學曆教育。建立健全城鄉社區服務製度和標準,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資源和慈善、社會工作資源向農村地區拓展,加快推進城鄉社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整合社會救助服務點、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兒童之家、社區社會工作室等各類社區服務平台資源,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加快補齊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和生態移民搬遷安置社區服務設施短板,加強綜合服務和兜底服務能力建設。實施政府購買社區服務,擴大社區服務供給,引導社會組織、社工人才、誌願服務組織和市場主體進入城鄉社區,開展多樣化的社區服務。加強村(社區)數據資源建設,推進“互聯網+社區”和智慧社區建設,努力提升基層社會治理和服務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第四節 加強革命老區建設
協調推進全省革命老區振興,支持湘鄂渝黔和湘贛邊等革命老區加強紅色傳承和綠色發展,開展跨省區域合作。加強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研究,完善縣、鄉、村三級革命老區信息。協調製定老區扶持政策,逐步增加資金投入,支持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培育優勢特色農業,完善老區鄉村基礎設施,扶持一批老區基點村開展鄉村振興示範創建。強化老區發展資金監管,規範項目申報,堅持拾遺補缺,解決老區民生領域突出困難。協調推動紅色資源保護利用,促進紅色旅遊與鄉村產業融合發展。傳承紅色基因,宣揚老區精神,講好老區故事,激活鄉村振興內生動力。支持全省各級老區建設促進會工作,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形成老區發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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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4 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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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進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每年支持100個村(社區)綜合及配套服務設施建設,重點補齊鄉村振興幫扶縣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生態移民搬遷安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短板,提升村(社區)為民綜合服務和兜底服務能力。 2.開展城鄉社區治理創新實驗。以鄉鎮(街道)為單元開展基層社會治理和服務能力創新,每年選擇10個以上鄉鎮(街道)開展此項工作。以村(社區)為單元推進城鄉民主協商等創新實驗工作,每年選擇50個以上村(社區)開展此項工作。 |
第六章 發展均等化基本社會服務
順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及時回應流浪人員、逝者親屬、婚姻當事人、殘疾人等群眾關切,大力推進移風易俗,倡導節儉節約,加快形成綠色文明新風尚。
第一節 大力推進殯葬改革
製定出台推進新時代殯葬改革實施意見,推動黨員幹部帶頭示範,突出人民群眾主體作用,發揮基層群眾性自治作用,強化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濃厚全省殯葬改革氛圍。堅持循序漸進、穩中求進,逐步實現全省火化區全覆蓋,在湖區、山區分類開展殯葬改革綜合試點,指導各地積極穩妥推行火化、改革土葬、集中治喪、入公墓安葬,不斷提高火化率。完善基本殯葬服務保障製度,適度擴大惠民殯葬政策覆蓋範圍,推動各地建立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政策,逐步提高格位存放、樹葬、花葬、深埋不留墳頭等節地生態安葬率。堅持遏增量、去存量,持續整治殯葬領域突出問題,規範殯葬服務價格管理,依法治理散埋亂葬、大墓、活人墓等問題,探索開展老墓生態化改造,在“三沿六區”逐步實現見山見水不見墳、見林見綠不見墓。推進殯葬移風易俗,發揮村(居)委會和紅白理事會、老年人協會等基層組織作用,把治喪規範納入村規民約、村民自治章程,培育和推廣文明現代、簡約環保的殯葬禮儀和治喪模式,遏製大操大辦、相互攀比、封建迷信等陳規陋習,引導樹立厚養薄葬、節地生態、文明節儉殯葬新風尚。
第二節 完善殯葬服務設施
堅持填空白、補短板、提質量,圍繞一縣一殯儀館(帶火化功能)、一縣一公益性公墓(骨灰樓)、一鄉(鎮)一農村公益性公墓目標,完善全省殯葬設施布局,優先支持尚無殯葬服務設施的市州、縣市區新建殯儀館(含火化設備)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適當支持設施建設年代久、服務能力不足的市州、縣市區改擴建或提質改造殯儀館,重點支持一批殯儀館開展火化爐節能環保改造,實現全省縣級帶火化功能的殯儀館、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設施建設全覆蓋。堅持節約土地、保護環境,推進經營性公墓權限下放到市州,對城市公墓數量、墓穴數量和占地麵積進行總量控製,指導鄉鎮因地製宜建設農村公益性公墓和殯儀服務站,在全省加快建成以公益性為主體、營利性為補充、節地生態為導向的安葬服務格局。完善全省殯葬管理信息係統,大力發展網上預約、遠程告別、網上祭掃等“互聯網+殯葬服務”,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透明的殯葬服務。
第三節 優化婚姻登記管理服務
落實《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政策要求,開展婚姻登記機關標準化建設和等級評定,加強婚姻登記信息化建設,在實現婚姻登記“全省通辦”基礎上,穩步實現“跨省通辦”。建立健全婚介監管機製,持續開展婚姻登記亂收費、搭車收費、變相收費專項整治。加強婚姻家庭服務,提高婚姻家庭輔導質量,探索開展婚前教育培訓。大力推進婚俗改革,倡導和推廣傳統婚禮、集體婚禮、紀念婚禮,組織開展婚姻登記頒證競賽,指導婚姻登記場所設置婚俗文化牆或婚俗文化廊,支持紅色勝地、風景名勝區等地建設婚俗文化主題公園,宣傳推廣一批具有濃鬱地方特色、文化氛圍的頒證服務品牌,弘揚優秀湖湘婚俗文化。
第四節 積極服務殘疾人事業發展
貫徹落實《“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健全完善殘疾人基本福利製度,組織開展各類公益助殘項目,探索開展貧困重度殘疾人集中照護,在全省逐步建成以居家(鄰裏)照護為基礎、社區日間照料為依托、機構集中照護為補充的貧困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體係。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動態調整機製,加強補貼對象常態化精準認定,全麵實現殘疾人“兩項補貼”跨省通辦,指導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不斷豐富補貼內容、創新補貼形式,不斷增強殘疾人獲得感和幸福感。完善精神衛生福利製度,指導每個市州建成1所精神衛生福利機構,指導80%以上的縣市區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服務,加快建成以家庭為基礎、機構為支撐的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服務體係。積極參與推動殘疾人無障礙設施改造標準化建設和項目實施,逐步推進兒童福利院、殘疾人福利院、精神康複醫院等托底性公共服務機構無障礙設施改造,為廣大殘疾人便捷生活創造友好環境。
第五節 推動康複輔具產業發展
加強康複輔具在家庭、社區、機構的推廣應用。實施“福康工程”“福彩助殘”等公益項目幫助困難殘疾人配置康複輔具。製定養老機構康複輔具配置標準,推進全省養老服務機構、福利院等公共服務機構康複輔具配置。提升康複輔具配置機構服務能力,建設康複輔具產業公共服務平台,完善康複輔具配置行業標準和服務網絡體係,發揮省直康複輔具配置服務機構技術指導和示範引領作用。加快康複輔具產業發展,打造一批“湘字號”助老助殘康複輔具品牌,推進國家康複輔具產業綜合創新試點,推動康複輔具新材料、新技術集成應用,提高康複輔具製造和服務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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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5 基本社會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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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殯儀館建設工程。指導和支持衡陽市、嶽陽市、常德市、益陽市、懷化市、永州市、婁底市新建或改擴建市級殯儀館。指導和支持新建、續建、改擴建64個縣級殯儀館,到2025年底,實現火化區縣級行政區域帶火化功能的殯儀館全覆蓋。 2.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建設工程。指導和支持株洲市、湘潭市、衡陽市、邵陽市、常德市、益陽市、懷化市、婁底市新建市級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指導和支持新建、續建、改擴建67個縣級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設施,1000個以上鄉鎮農村公益性墓地,到2025年底,實現火化區縣級行政區域公益性安葬設施全覆蓋。 3.助殘服務建設工程。指導和支持懷化市、株洲市、張家界市、永州市和有條件的縣(市)新建精神衛生福利機構。支持縣市區建設精神障礙社區康複服務機構。依托敬老院、福利院等現有機構,支持建設一批示範性、綜合性貧困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機構。 4.康複輔具社區租賃服務工程。在全省500個社區試點開展康複輔具社區租賃服務。 |
第七章 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堅持積極引導發展和嚴格依法管理相結合,不斷完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規範社會組織行為,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打造具有湖南特色的社會組織發展新格局。
第一節 完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
加強各級黨委、政府對社會組織工作的領導,建立社會組織管理工作領導協調機製,推動社會組織負責人和黨組織書記交叉任職,實現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有效覆蓋。強化社會組織發起人、負責人的責任,嚴格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對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的審核把關,壓實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責任,完善對直接登記範圍之外的其他社會組織的前置審查。分類製定社會組織章程示範文本,科學規範社會組織內部治理、議事規則、監督機製等事項。從嚴審批全省性社會組織,嚴控政治、法律、宗教類社會組織,通過嚴把登記入口關、完善退出機製、推進優化整合等手段,有效優化社會組織存量、把控社會組織增量、提升社會組織質量。推動“互聯網+社會組織”建設,升級改造全省社會組織法人單位信息數據庫,提高社會組織管理服務信息化水平。
第二節 加強社會組織監管執法
加強社會組織政策體係建設,推動修訂《湖南省行業協會管理辦法》,製定支持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社會組織重大事項報告製度,推動行業協會商會行業自律,構建社會組織誠信建設體係。完善社會組織財務審計管理,規範負責人任職、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等事項。加強社會組織事中事後監管,重點針對涉企收費、對外投資、關聯交易、募捐和捐贈、違規評比達標表彰等進行監督檢查。整治私分、侵占社會組織公益財產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建立社會組織負責人違法懲戒製度。深化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實施脫鉤改革“回頭看”,加強脫鉤後行業協會商會綜合監管。修訂社會組織等級評估指標,完善社會組織抽查程序。加強社會組織執法力度,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執法隊伍建設,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加強社會組織異常名錄管理,開展清理“僵屍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社會組織和社會組織非法活動,防範化解社會組織領域重大風險。
第三節 加大社會組織培育扶持
推動政府部門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落實新增購買服務資金用於社會組織的比例不低於30%的要求,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民生保障、社會治理、行業管理類的公共服務項目,進一步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落實財政補助、稅收優惠、人才保障等政策。加大社會組織孵化基地支持力度,強化社會組織孵化基地評估督導,實施社會組織提質培優行動,加強社會組織新聞宣傳,樹立一批社會組織優秀典型,提升社會組織能力水平。
第四節 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
聚焦“三高四新”戰略,引導社會組織尤其是行業協會商會參與全省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建設。聚焦鄉村振興,引導社會組織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工作,打造鄉村振興示範點。聚焦產業發展,引導社會組織推動城鄉產業發展壯大,優化產業布局,讓人民群眾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聚焦特殊群體,動員社會組織參與養老、育幼、助殘等公益事業,更好參與以“一老一小”為重點的基本社會服務。聚焦群眾關切,發揮社會組織擴大公眾參與、開展民主協商、化解社會矛盾等積極作用,更好地參與城鄉社區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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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6 社會組織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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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級改造全省社會組織法人單位信息數據庫。高水平建設省、市、縣三級社會組織孵化基地,提供專業技能培訓、管理經驗輸出、活動場地和經費、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麵的支持,重點培育行業性、公益性、樞紐型以及提供養老、助殘、兒童福利和保護等基本社會服務的社會組織。 |
第八章 促進慈善事業和社會工作發展
構建慈善社工事業新發展格局,推動慈善社工事業高質量發展,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幫助特殊困難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第一節 加快發展慈善事業
服務國家戰略大局,鼓勵和支持慈善力量積極參與鄉村振興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加強部門信息共享,有效鏈接社會資源,精準聚焦特殊群體,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加快製定慈善法規,出台《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若幹規定》,完善慈善激勵措施,推動落實財政支持、稅收優惠、人才保障等政策。弘揚現代慈善文化,開展“湖南慈善獎”評選表彰和慈善文化“五進”等活動,打造慈善品牌,營造全民慈善氛圍。加強慈善組織培育,完善內部治理機製和行業自律,發展樞紐型慈善組織,發揮慈善總會、基金會、紅十字會骨幹作用和輻射帶動作用。探索基層慈善路徑,引導社會各界建立愛心驛站、慈善社區(鄉村)等慈善空間,構建城鄉基層慈善綜合服務平台,形成全方位基層慈善服務網絡,努力實現全民慈善、便民慈善。健全慈善監管體係,壯大監管力量,建立省、市、縣三級慈善信息管理平台,健全慈善募捐和慈善記錄統計製度,完善信息公開和慈善活動監管機製,形成慈善管理合力,提高慈善公信力。
第二節 大力發展社會工作
壯大專業人才隊伍,規範社會工作者職業製度。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健全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專業督導機製,鼓勵村(社區)工作人員、基層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人員、黨員幹部等參加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評價。加大崗位開發力度,鼓勵相關事業單位、基層服務機構、城鄉社區設置社會工作崗位,實行國家社會工作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與相應係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相銜接,落實在崗持證人員薪酬待遇。發展社會工作實務,支持社會工作者服務國家戰略。推動基層社工站項目參與社會服務體係建設,深入推進基層社工站“禾計劃”項目2.0版建設,構建市、縣、鄉、村四級社會工作服務體係,建立“社會工作+慈善事業+誌願服務”協同機製,在全省建設50個社工工作優良縣市區、600個五星級鄉鎮(街道)社工站、2000個五星級村(社區)社工室。促進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繼續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三區”計劃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牽手計劃”,鼓勵和支持優秀社工機構、社會工作者到邊遠地區為困難群眾開展專業服務。構建均衡發展格局,培育本土社會工作者和社會組織,暢通社會工作者參與基層社會治理途徑,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推動相關部門(群團組織)發展青少年、醫務、學校、司法、工會等多領域社會工作,發揮社會工作者在情緒撫慰、矛盾調處、社會支持網絡構建、社區參與能力提升等方麵的積極作用,打造一批社會工作服務優質品牌。
第三節 穩步發展誌願服務
加強法規製度建設,推動修訂《湖南省誌願服務條例》,完善誌願者招募、培訓、注冊和誌願服務組織注冊、標識、信息公開等機製,協同相關部門推進誌願服務激勵褒揚、保險保障等製度建設。提升行政管理水平,推廣應用全國誌願服務信息係統,持續推進誌願服務信息數據歸集和管理。規範管理誌願服務記錄和證明出具工作,嚴厲查處、打擊誌願服務領域違法行為。構建社會參與平台,配合完善新時代文明實踐誌願服務體係,依托基層社工站、公共服務中心、兒童之家、互助養老服務中心等服務平台,建立村(社區)誌願服務站點。推動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福利、婚姻登記、流浪救助、慈善總會等機構設置相對穩定的誌願服務崗位,發展誌願服務隊伍,常態化開展誌願服務活動。構建“時間銀行”誌願服務體係。堅持“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互惠型社會理念,在政府主導下,依托於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架構,以時間作為結算介質,由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社工站和誌願者等社會力量共同搭建社會化運作的綜合性誌願服務支撐平台,開展社區建設、扶貧助困、養老服務、應急救災、文明實踐、便民服務等,建立社會服務新模式。
第四節 推進福彩事業健康發展
堅持福利彩票人民屬性、國家屬性、公益屬性,貫徹落實《彩票管理條例》及調控政策要求,加快推進“十百千萬”工程,綜合實力繼續保持全國前十,推進百業聯盟、建設百亭示範、培育百位能人,打造千家福彩“潮店”,力爭“十四五”末各類銷售網點總量近萬家。深化改革創新,推進福彩體製機製改革,開發新興購彩群體,促進市場發展。堅持公益為本、責任優先,持續打造“福彩圓夢•福澤瀟湘”公益品牌,健全防沉迷機製,鼓勵“多人少買、寓募於樂”,建設責任福彩、品質福彩和青春福彩。加強風險防控,進一步規範公益金使用管理,提高福彩信息化水平,加強市場監督檢查,打擊非法彩票和違規行為,維護彩票市場秩序,推動傳統福彩向現代福彩轉型發展。
第五節 發揮慈善總會示範引領作用
強化慈善總會樞紐型慈善組織平台功能,建立湖南公益慈善基地,通過慈善論壇、慈善理論研究、慈善行業標準建設、慈善項目庫和人才庫建設,聚集社會慈善資源。建立省、市、縣慈善事業協作機製,推動行業誠信建設,維護行業秩序,發布慈善項目規範指引,在應急救援、公共突發事件等領域調配慈善款物。圍繞鄉村振興戰略、民生領域急難愁盼問題和公共突發應急事件,打造一批具有湖湘特色的慈善項目。成立湖南省社會工作發展基金會,推進慈善社工事業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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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7 慈善事業和社會工作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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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覆蓋全省鄉鎮(街道)社工站“禾計劃”建設,建設城鄉社區社會工作室2000個,對5萬名在崗社會工作管理和服務人員進行培訓,支持150個慈善事業、社會工作和誌願服務機構參與鄉村振興服務項目。 |
第九章 提升區劃地名管理服務水平
積極服務新型城鎮化、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健全行政區劃管理政策製度,優化行政區劃設置,完善地名公共服務體係,規範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
第一節 優化行政區劃設置
健全完善行政區劃變更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征求社會公眾意見、行政區劃圖更新等工作機製。圍繞全省構建“一核兩副三帶四區”區域經濟格局,以長株潭都市圈和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為重點,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為導向,研究謀劃“十四五”期間行政區劃調整總體工作計劃。穩妥審慎推動符合國家標準和政策的地方撤縣設市、撤縣(市)設區。有序均衡開展縣級部分行政區劃變更和設鎮設街道報批工作,服務農業轉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優化重要經濟功能區涉及的行政區劃設置,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和規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管理工作。
第二節 完善地名公共服務體係
宣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地名管理條例》,製定完善各級地方配套法規和規章製度。加強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強化部門協同,規範工作程序,健全完善評估論證、征求意見等工作機製。宣傳推廣使用標準地名,加強地名使用監督管理,引導社會各界規範使用地名。深化推進地名公共服務工程,提升地名管理和服務效能,加強地名文化建設和地名文化遺產保護,編撰製作優秀湖湘地名宣傳作品,探索開展新型地名標誌設置和鄉村地名設標工作,助力鄉村振興和美麗鄉村建設,探索地名文化價值評價與開發利用,豐富地名文化產品和服務。
第三節 規範行政區域界線管理
加強全省界線管理工作,完成第四輪界線聯檢,啟動第五輪界線聯檢。穩妥推進有條件的地方開展鄉級界線勘定工作。完善行政區域界線糾紛防範化解機製,穩妥排查處置行政區域界線糾紛。推進平安邊界建設和邊界文化建設,增強邊界地區幹部群眾遵守法定行政區域界線意識,確保邊界地區平安和諧。完善界樁管理工作機製,探索創新界樁管理方式。做好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後行政區域界線勘定。
第四節 加強區劃地名信息管理
夯實區劃地名信息技術基礎,完善省級地名信息庫建設,加大區劃地名信息大數據應用,推動區劃地名業務數據共享與服務,提升區劃地名信息化水平。創新區劃地名管理與服務方式,健全完善區劃地名管理專家庫,探索區劃地名技術服務新模式。
第十章 奮力建設現代化新湖南“五化”民政
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增強係統觀念、底線思維,深化改革創新,努力開創現代化新湖南民政事業“五化”建設新局麵。
第一節 強化民本化要求
民本化是工作理念,是民政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樹牢政治機關意識,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建設“三表率一模範”機關。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推動城鄉低保、特困供養、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殘疾人“兩項補貼”等救助保障標準水平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加快養老、兒童、殘疾人、殯葬等托底性設施建設,加快形成門類齊全、布局合理、建管並重、服務優質的民政公共服務設施體係。完善縣鄉“一門受理、協調辦理”機製,發展村(社區)“一站式”服務,將“12349”整合到“12345”政務平台,提高民政快速響應、主動救助能力。加強民政文化建設,弘揚“孺子牛”精神,培育為民愛民情懷,發展精神關愛、心理慰藉等服務,不斷提升民政工作溫度。
第二節 推動法治化進程
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麵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決策部署,製定實施《法治民政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全麵推進民政法治化,為現代化新湖南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科學編製立法規劃,加快慈善、誌願服務、養老服務、未成年人保護、行業協會管理等法規規章製定修訂,指導市州積極製定市級民政地方性法規規章,加強規範性文件管理,到2025年基本建成內容完備、結構合理、實施有效的民政法規製度體係。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決策機製,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行政決策中的作用。強化民政行政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全省民政係統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和職業道德水準。完善行政執法各項製度,全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改進和創新行政執法方式,確保民政法律法規規章全麵深入有效實施。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定期開展案卷評查,紮實做好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開展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落實情況跟蹤評估。編製實施全省民政“八五”普法規劃。進一步完善學法用法普法製度,強化法治培訓,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充分利用憲法宣傳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加強法治宣傳,創新普法方式方法,切實提高普法效果。
第三節 加快信息化應用
圍繞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需求,以“智慧民政”、社會組織法人庫等工程應用為基礎,推動信息技術與民政業務深度融合,進一步優化完善各類民政政務信息係統,促進標準化、集約化、智能化發展,在更高水平上實現係統集成和協同高效。推進5G、人工智能、雲視頻、區塊鏈等新技術在民政領域運用,加強人機結合、人技結合、人智結合,為智慧養老、精準救助、精準核對、智慧關愛、“互聯網+監管”等提供技術支撐。加強大數據應用和數據交換共享,歸集全業務數據,實現數據資源全要素、全口徑、全生命周期管理,構建民政信息資源“一張圖”,深化生物識別、畫像分析、智能感知等大數據應用。進一步加強“互聯網+民政服務”,提高民政政務服務平台供給能力,推動更多民政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就近可辦”和“指尖辦”。夯實信息基礎設施,進一步深化電子政務外網應用,加快推進國產自主可控應用,提升網絡安全基礎保障、綜合防控、應急處置能力。
第四節 創新社會化方式
堅持眾智眾籌眾創、共建共治共享,厘清民政權責邊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民政事項清單管理,消除社會參與體製機製障礙,引導市場、社會主體、企事業單位廣泛參與,撬動更多社會資源,強勁事業發展動力。實施政府購買服務計劃,製定民政領域購買服務目錄,確定購買主體資質,加強合同管理,強化績效評估,進行全過程監督,暢通社會力量參與渠道,提高購買服務質量。實施公益創投計劃,圍繞社會關切的民政業務,培育公益慈善主體,獎勵扶持優質服務項目,豐富民政供給方式。實施市場培育計劃,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需求側管理,綜合運用規劃、土地、住房、財政、投資、融資、人才等支持政策,促進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自主有序流動,加快建立民政領域要素價格市場化形成機製。實施政企聯動計劃,深化與金融機構、國有企業、大專院校、大型互聯網公司等戰略合作,圍繞養老服務、康複輔具、殯葬服務等,持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培育新型產業集團,提高市場主體參與規模與質量。
第五節 完善專業化體係
專業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加強民政專業化建設,形成標準體係支撐、專業人才保障、智庫谘詢研究的民政專業化服務體係。實施新型智庫建設工程,做強湖南現代民政研究院,完善民政專家委員會,加強前沿理論研究,強化民政宏觀調控,破解事業發展難題,提升創新發展能力。實施標準體係支撐工程,製定民政標準管理辦法,加強社會組織、社會養老、社會工作、兒童福利、地名服務等地方標準研製,指導市州、縣市區“全麵貫標、嚴格執標、動態達標”。實施質量品牌引領工程,製定基層民政工作規範,開展婚姻登記機關、養老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殯儀館等級評定,形成一批優質服務品牌。實施專業人才保障工程,大力弘揚“工匠精神”,建立社區工作者職業製度,加強事業單位社工崗位開發,打通基層社工站職業晉升渠道,舉辦養老護理、殯葬行業等職能技能競賽,聯合高校建立民政技術人才培訓基地,加強養老、殯葬、康複輔具等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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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8 “五化”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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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準化建設工程。出台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福利、城鄉社區治理、社會工作等重點領域標準,逐步建成覆蓋全麵、功能完備、配套完善的民政標準體係。 2.專業化人才教育培訓工程。建立分層分類民政人才培養體係,針對民政行政機關幹部、民政服務機構管理人員、民政基層服務人員開展不同類型、不同形式的培訓。 3.新型民政智庫建設工程。深入開展中國智庫索引(CTTI)來源智庫建設,推進湖南省現代民政研究院進入湖南省特色專業智庫。 4.大救助大核對一體化平台建設工程。落實《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製度的實施意見》(湘辦發〔2020〕25號)文件精神,建設跨部門、跨層級、跨係統、跨業務的,集覆蓋全域的大救助信息管理、精準核對與認定、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數據庫於一體的大救助大核對一體化平台。 5.“平安民政”建設工程。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樹牢安全生產底線意識,以治理、監管、安全為核心,依托民政大數據中心數據資源,整合基礎地理信息、地名、民政機構、服務對象等數據,融合雲視頻、視頻感知和精準定位等技術,建設“平安民政”工程,實現民政服務對象和服務機構“一張圖”管理與監管,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與服務水平。 |
第十一章 全力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推進“十四五”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關鍵要緊抓機遇、開拓創新,在整體合力、提質增效、狠抓落實上下功夫,進一步理順體製機製,健全相關措施,推動各項任務細化、實化、轉化,努力為全省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節 加強黨的全麵領導
堅持黨對民政工作的全麵領導,在黨的領導下健全民政工作體製機製,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突出政治建設統領地位,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引領,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發展積極健康黨內政治文化,提高黨員幹部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深化黨的創新理論學習,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走深走實,引導黨員幹部堅定理想信念。各級各部門堅持全局站位,明確政府主體責任,加強各項政策協同,充分調動政府、社會、市場等各方資源參與配合,加快形成係統集成、協同高效的製度體係。推進部門協同,強化部門政策互動,在工作推進中均衡用力、同向發力、形成合力。推進業務協同,打破業務壁壘,拓展民政業務融合的廣度和深度。推進係統協同,發展數字民政,推進數字治理,促進民政業務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第二節 推進清廉民政建設
履行全麵從嚴治黨責任,推動“清廉湖南建設”在民政係統落地落實。以建設清廉民政單元為載體,將清廉建設與民政各領域、各業務工作有機結合,著力建設清廉處室、清廉直屬單位、清廉服務窗口,通過示範引領、比學趕超,推動全省民政係統清廉建設。堅持“抓係統就要抓創建,管行業就要管清廉”,牢記為民宗旨,築牢秉公用權、為政清廉思想根基。提升基層組織政治功能,深化支部“五化”建設,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強化清廉建設督導考評,激勵每名黨員爭當清廉模範,每個支部成為清正廉潔的戰鬥堡壘。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黨務政務公開,完善行政審批、工程項目等重點領域製度規定,建立完善廉政風險排查機製,紮緊為政清廉製度籠子。發揮機關紀委職能,精準運用“四種形態”,從嚴監督執紀問責,推動規範有效用權。堅持好幹部標準,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嚴格幹部教育管理,開展常態廉政教育、政德教育,培育濃厚廉政文化氛圍。
第三節 加強幹部隊伍建設
以政治建設為統領,著力打造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民政幹部隊伍。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建立多崗位交流機製,形成人崗相適、人事相宜老中青梯次配備的幹部隊伍結構。加強幹部教育培訓,注重在困難艱苦地區和基層一線培養鍛煉幹部。強化年輕幹部的儲備培養,為年輕幹部成長成才提供平台。堅持嚴管和厚愛並重,加強幹部日常監督管理,以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和嚴實的作風要求激發幹事創業熱情和責任擔當,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民政幹部形象。
第四節 加大民政資金投入
加大民政事業資金投入力度,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宏觀政策、社會政策相銜接。優化民政資源配置,建立健全以公共財政為主導,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贈資金、社會資本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機製。加強公共財政投入,建立健全各級政府投入分擔機製,強化縣級兜底保障,保持財政投入穩定增長。完善彩票公益金分配機製,重點向經濟欠發達地區傾斜,向填空白補短板項目傾斜,向工作績效突出的地方傾斜。拓寬社會籌資渠道,通過稅費減免、資金引導及其他優惠政策,吸納更多社會資本參與民政事業建設。加強民政資金監管,強化內控製度建設,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主動接受審計、財政等部門監督檢查,確保民政資金安全高效運行。
第五節 支持重大項目建設
抓住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社會服務兜底線工程和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的重大機遇,加強重大項目儲備,完善省、市、縣三級重大項目庫,以中央預算內投資為導向,每年實施一批填空白、補短板、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的重大項目。明確政府兜底職能,完善民間投資優惠政策,支持和放寬社會化渠道。健全項目運營管理機製,省級重點支持有立項批複、有資金配套的項目,嚴格執行項目庫製度。規範財政項目投資行為,加強項目滾動實施,指導市州、縣市區加大項目培育,推動規劃項目納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清單、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和績效考核內容,定期開展督促檢查,以項目實施帶動規劃執行。加強對現有民政服務設施統籌管理,整合資源,提升能力,充分發揮民政資產綜合效益。
第六節 堅決守住安全底線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切實強化風險意識、底線思維,構建民政大安全格局。堅決捍衛政治安全,維護國家安全。統籌發展與安全兩件大事,把安全發展理念貫穿民政事業各領域和全過程。堅持“三個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民政領域風險防範化解、安全生產應急處置、應急物資儲備等工作機製,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完善安全生產預防控製體係,健全安全風險評估製度,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持續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大力推進科技興安,加強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提升群防群治水平。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不斷鞏固民政領域疫情防控成果。督促指導民政服務機構完善常態化監測預警工作措施,加強機構內老年人、兒童、特困人員等健康監測。不斷改善民政服務機構、城鄉社區防控設備和條件,持續提升安全生產風險防控能力。
第七節 強化監測評估考核
建立民政事業發展狀況監測體係,開展對規劃指標、政策措施和重大項目實施的跟蹤監測分析,強化動態管理,提高規劃實施效果。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監督,積極開展公眾評價,增強規劃考核的客觀性。實行規劃目標責任製,各級民政部門要落實主體責任,明確責任人和進度要求,規劃實施期中、期末應專題向同級政府報告。強化對規劃任務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考核,並作為幹部選拔任用、民政資金重點支持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