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5年漵浦縣財政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報告

發布時間: 2025-10-09 15:02 信息來源:漵浦縣財政局

──2025年9月29日在縣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上

縣財政局局長 謝正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受縣人民政府委托,現將全縣2025年財政預算調整方案(草案)報告如下,請予審議。

一、預算調整的總體原則

1.總體思路。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確定財政預算調整規模。即根據實際收到的財政收入盤子確定全縣財政支出盤子,做到財政收支平衡。

2.具體思路。⑴一般公共預算:一是根據省財政廳要求慣例,原則上上級補助收入不進行調整,但本次由於人員工資新增上級補助收入較往年明顯增加,因此進行了相應調整;二是因債務收入未列入年初預算,根據實際收到的債務收入規模進行相應列收列支;三是對年初預算安排的項目進行清理核減,核減金額26828萬元;四是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對部分項目再適當調增,調增金額26828萬元。⑵政府性基金預算:根據實際發行的專項債和具體支出情況相應調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和支出。

3.對以下項目予以適當調增:一是對因政策新增、年初遺落、不當核減等造成人員類經費不足的;二是對有明確考核任務要求和2025年亟需安排項目的;三是對2024年12月-2025年8月31日期間單位公招或人才引進新增人員按0.5萬元/人,增加運轉經費。四是對因年初申報遺漏嚴重影響單位正常運轉的。共有205個項目調增,金額為26828萬元。

4.對以下項目予以調減:對預算支出中本年餘下時間內不支出或隻支出部分的項目予以清理調減。共有33個項目調減,金額為26828萬元。

5.其他情況說明:一是需要變更項目名稱或內容的項目,予以調整;二是日常人事調動等原因發生的人員調整,應發工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不予調整,由單位按需申報並繳納;三是對部分已經上會研究的工作經費和項目類資金當年不能實施的不納入預算調整範圍,視情況納入2026年預算。

二、預算調整的具體內容

本次預算調整為一般公共預算收支調整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不予調整。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調整

根據上級政策變化及我縣財力實際,將預算收入總量調增36985萬元:一是上級補助收入調增9785萬元,用於發放人員增資部分;二是債務收入調增27200萬元(新增一般債券收入27200萬元)。調整後全年財政收入總計602743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調整

根據實際需要對支出作相應調整,調增支出36985萬元(具體明細見附件),包括人員工資支出增加9785萬元,一般債券項目支出增加27200萬元,另外對年初預算的項目和必須實施的項目進行核減和調增,本次預算調整核減33個民生項目支出26828萬元、增加205個民生項目支出26828萬元,調整後全年財政支出總計602743萬元。

3.政府性基金收入調整。根據上年結餘情況、專項債券和置換資專項債券爭取情況,將收入總量調增119700萬元:一是專項債券收入調增77300萬元;二是置換專項債券調增42400萬元。調整後預算收入數為168434萬元。

4.政府性基金支出調整。根據實際支出情況、專項債券情況,將支出總量調增119700萬元,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調減4395萬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調增350萬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還本支出調增3644萬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付息支出調增400萬元,專項債支出調增119700萬元。調整後預算支出數為168434萬元(調出資金為10000萬元)。

三、其他情況說明

⒈上級補助收入情況

1-8月,我縣共收到上級各類補助收入438172萬元(不含一般債券和置換一般債券收入),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收入395242萬元,專項補助收入36260萬元,返還性收入6670萬元。

⒉債券資金情況

2025年下達我縣新增債務限額146900萬元,包括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債額度27200萬元,新增專項債額度119700萬元。具體項目情況如下:

①新增專項債項目:縣自然資源局2025年漵浦縣第一批土儲債項目001號15300萬元,第三批土儲債項目001號12900萬元,縣衛生健康局漵浦縣第四人民醫院建設項目7000萬元;漵浦縣中醫醫院建設項目2900萬元,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漵浦縣城市汙水收集管網提質改造工程項目7000萬元,縣交通運輸局漵浦縣城鄉客運一體化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4000萬元,用於解決政府拖欠企業賬款18700萬元,用於補充政府性基金財力9500萬元,城投置換債項目42400萬元。

②新增一般債券項目:2025年通過一般債券資金安排延續或新增項目86個,資金共計27200萬元。(詳見一般債務預算調整項目安排表)

3.“三公”經費情況

    為嚴格落實《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辦發〔2024〕17號)和《中共漵浦縣委辦公室 漵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嚴格落實黨政機關習慣過緊日子要求的通知》(漵辦〔2025〕2號)文件精神,將我縣所有單位年初列入預算的公務接待費,全部調為其他運轉經費使用,同時根據各單位的需要,適當調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本次調整“三公”經費的情況:一是縣征地事務所因新增一輛公務車,將從運轉經費調出70000元用作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二是縣水利局,將從運轉經費調出70000元用作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三是縣委辦將從運轉經費調出80000元用作因公出國(境)費用,從運轉經費調出70000元用作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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