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漵浦縣2022年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和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實施方案
今年以來,我縣相繼遭遇了雪災、洪澇和幹旱特大自然災害,25個鄉鎮不同程度受災,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為紮實做好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和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工作,根據國務院《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湖南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湖南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湖南省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和《湖南省2022年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和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實施方案》、《懷化市2022年受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和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實施方案》,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為指導,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精心謀劃災後重建,盡快恢複生產生活秩序。要認真做好受災困難群眾幫扶救助。全麵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黨委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群眾自救、社會互助”工作原則,科學規劃,分類指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一手抓受災群眾生活安置,一手抓災後倒損住房恢複重建,確保受災地區社會穩定。
二、總體目標
確保受災群眾特別是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殘疾人家庭、低收入家庭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確保政策措施落實,資金管理規範;確保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災後重建任務,春節前倒損住房群眾入住新居或安全住所,社會穩定和諧。
三、工作原則
(一)突出重點,保障民生 要把盡快恢複災區群眾生產生活秩序放在首位,重點安排好重災鄉鎮、邊遠山區以及城鄉低保、特困人員、優撫對象、孤殘兒童、倒損房戶和因災致貧等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二)查核災情,精準救助 各鄉鎮要進一步核實災情,按照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戶、貧困殘疾人戶、一般困難戶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實際情況,分門別類建立完整的台賬信息,做到一戶一檔,為恢複重建和精準救助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因地製宜,科學規劃 尊重群眾意願,堅持經濟、實用、安全為主,結合新農村、新型城鎮化建設,實行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結合,適當引導居住在災害多發區域、危險地帶倒房群眾向集鎮新村轉移,努力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
(四)政府引導,社會參與 以自救為主、補助為輔,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充分發動群眾,形成恢複重建工作合力。
(五)公示公開,加強監管 救災款物使用情況,要依托“互聯網+監督”平台,以村(社區)為單位進行公開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防優親厚友、“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發生。
四、主要任務
(一)認真做好查災核災和災情上報工作
各鄉鎮要組織人員逐村逐戶核查災情,準確掌握災情和受災群眾生活狀況,進一步摸清受災群眾倒損住房、需要救助情況,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並在2022年8月12日前將轄區內緊急轉移需救助人口、過渡期生活救助人口及因災倒損住房戶台賬收集匯總後統一上報到縣應急管理局救災股。
(二)妥善安排受災群眾基本生活
1.及時發放救災款物 要加強救災款物調撥,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臨時安全住所,有幹淨水喝,有基本醫療服務。
2.做好過渡期安置工作 災情穩定後,要盡快引導受災群眾回歸家鄉、重建家園。對因災造成的孤兒和孤老要送福利院或敬老院妥善安置。無家可歸的受災群眾,應組織以投親靠友為主,集中安置為輔,通過當地政府使用廉租房和學校、村部、敬老院等閑置房、出資租賃當地農民閑置房、搭蓋簡易房等方式,安排臨時安全住所。
3.嚴格落實補助標準 對應急期需政府救助的受災群眾,按照人均300元的標準幫助解決臨時生活困難,時間不超過15天;應急救助後仍有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且符合過渡期生活救助條件的,按照每人每天20元左右的標準補助,時間不超過3個月,3個月後仍需救助的申請低保救助。
(三)做好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工作
1.確定補助對象 各鄉鎮要進一步對本年度因災倒損住房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和核定,對未遵照損房標準、認定損房程度有誤的受災戶,要按實際受災情況調整房損類型;對未達到一般損房程度的受災戶,不得作為一般損房戶申報恢複重建補助;因今年自然災害造成唯一居住的住房倒塌或主體結構損壞且需要建房、一般損壞且需要維修恢複的困難受災群眾,可申請納入當年恢複重建計劃。
2.明確補助標準 原則上對集中建房戶按每戶不低於4萬元標準補助;對分散建房戶按每戶不低於2萬元標準補助;對一般損房困難戶,按不低於每戶2000元標準補助。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對象、殘疾人家庭、低收入家庭、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特殊困難對象,可以適當提高標準、予以重點保障。
3.嚴格資金管理 補助資金按建房進度,通過銀行打卡發放給農戶。對恢複重建統一組織施工的,補助資金額度應落實到戶、通知到人。
4.規範工作程序 災後重建實行項目管理,嚴格程序,規範管理。
(1)對象確定 嚴格按照本人申請、民主評議、張榜公示、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程序,確定重建對象(附件1)。並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具體建房要求、補助標準和開工、竣工時間。重建對象確定後原則上不能變動,退出重建的必須有本人或者村組(社區)的書麵聲明。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對本轄區重建戶的抽查率要達到100%,維修戶抽查率不低於30%;鄉鎮對所有重建戶(含維修戶)抽查率達到100%。
(2)科學規劃 實行統分結合,以分散建房為主,以集中建房為重點。集中建房必須先規劃後建設,不得在行蓄洪區、河道、低窪地帶、地質災害多發地、風災入口處等易災地帶重建住房,同時向上一級應急部門報備。鼓勵水利、交通、農業等領域給予受災地區傾斜支持。
(3)合理設計 堅持實事求是,體現地方特色,充分考慮當地住房整體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引導倒損恢複重建戶先建基本住房,便於以後擴建。
(4)質量保證 各職能部門應當為倒損恢複重建戶提供必需的技術支持,保證建房質量和安全。
(5)檔案管理 建立重建戶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實行十要件管理:公文類(2 要件),倒房重建實施方案、補助資金下撥文件;資料類(6要件),倒房戶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申請審批表(附件3)、戶口簿複印件和戶主身份證複印件、民主評議記錄、張榜公示資料、倒房戶台賬、補助款發放花名冊;照片類(2 要件),倒房戶倒房照片、新建房屋照片。
(6)確保進度 各鄉鎮要嚴格程序確定好重建對象,及時向縣局報送倒損住房恢複重建計劃(附件4、5),明確重建任務數量、分類情況和完成時限。要加強重建進度督查,對於重建進度緩慢的,各鄉鎮要入戶進行現場督促進度,10月份開始,每月22日前上報恢複重建進度(附件6)。
(四)加強救災資金監督管理
1.嚴格程序發放 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布、公開(打卡)發放程序發放救災資金,嚴禁滯撥、緩撥、截留挪用、擠占私分。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補助資金發放方麵,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或者鄉鎮牽頭統一組織和施工的,要與受災戶簽訂書麵委托協議,補助資金要落實到戶、通知到人。在完成竣工驗收手續後,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戶。
2.加強督促檢查 要開展專項檢查,適時通報,發現重點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安全、規範、有效。
(五)引導鼓勵社會各界參與
1.抓好巨災保險理賠 要聯合財政、人保等部門,盡快對因災死亡、緊急轉移集中安置、農房倒塌、農業巨災理賠到位,切實維護受災群眾利益。
2.加強救災捐贈監管 通過慈善總會、紅十字會等慈善機構,廣泛開展募捐活動,重點支持重災區災後重建工作。強化救災捐贈款物接收、發放和使用管理工作,管好用好救災捐贈款物,主動配合審計、監察等部門進行跟蹤監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災後重建任務較重的鄉鎮要成立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和恢複重建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由黨委、政府領導任組長,應急部門負責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積極參與的災後恢複重建領導工作機構,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同心協力做好災後重建工作。
(二)整合政策資源 要加強部門協調,將災後重建與農村危房改造、扶貧搬遷、國土避災搬遷、移民搬遷等政策整合起來,減免因災重建戶建房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盡可能簡化手續,減輕受災群眾負擔。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加強恢複重建工作的指導檢查,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要抓好建設過程中的安全質量監管,加快工作進度。
附件:1.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補助對象確定程序;
2.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申請表;
3.2022年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申請審批表;
4.2022年漵浦縣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戶台賬;
5.2022年漵浦縣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計劃數統計表;
6.漵浦縣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進度情況統計表。
附件1
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補助對象確定程序
(一) 本人申請。因災倒損住房的受災人員本人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麵申請,注明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因災住房倒損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困難;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請的,由村民小組提名。
(二) 民主評議。由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代表、受災人員代表共同組成民主評議小組,根據災害損失情況、受災人員家庭經濟狀況、受災人員書麵申請內容或提名內容,對受災人員因災住房倒損、需重建情況及其自建能力進行民主評議。
(三) 張榜公示。經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自然村範圍內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村民委員會民主評議異議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鄉鎮審核。
(四) 鄉鎮審核。接到村民委員會提交的評議結果後,鄉鎮及時組織力量對本區域因災倒損房屋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完成核定工作。鄉鎮根據核查結果,對住房倒損受災人員按照分類施救、重點救助的原則,確定救助範圍和對象,並將有關情況上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五) 縣級審批。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接到鄉鎮上報後,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抽查核實,並根據評估分析結果,進行審批,並組織建立倒損住房災後恢複重建補助對象檔案。
附件2
關於申請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的報告
(資金指標文號:
)
我(戶主)叫
,性別 ,現年 歲,身份證號:
,係 鄉(鎮) ___________村(居) 組的村(居)民,家庭類型為
(低保戶、特困供養對象、防返貧監測戶、殘疾人戶、一般困難戶等),家庭人口 人,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災詳細情況,如因降雨塌方造成房屋損壞一間,水稻、玉米減產2成,不能簡單的寫“因受災、因困難等”),現特申請救助。
救助資金請撥信用社一卡通賬號,戶名:
,開戶身份證號:
,賬號:
,聯係電話:___________。
我承諾:我所反映的情況及提交的資料真實可靠,如有虛假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申請人(簽字):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村(居)意見(蓋章):
經村組評議公示無異議,擬對該戶救助
元。
經辦人簽字:
鄉(鎮)意見(蓋章):經核,同意救助
元。
經辦人簽字:
填報說明:1.除因災倒塌損壞居民住房恢複重建補助申請之外,其餘生活救助資金申請均采用該申請模板。2.家庭總人口以戶口簿登記人數為準。3.受災需救助個人書麵或口述向村社申請,或由村民小組代申請,表述必須有“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等簡要描述,可申請人填寫,也可由村幹部代填、申請人簽名可手寫或按手印。4.戶主身份證、“一卡通”賬號和家庭類型(低保、分散供養對象等特殊困難對象)複印件需附該表後。
附件3
2022年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申請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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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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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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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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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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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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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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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係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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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複
重建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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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重建 £
分散重建 £
購 房 £
維 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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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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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分散供養特困戶 £
② 低保戶
£
③ 殘疾人家庭 £
④ 低收入家庭 £
⑤ 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
⑥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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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麵積
(僅重建戶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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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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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房屋結構 (僅重建戶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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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因災受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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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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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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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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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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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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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1.因自然災害導致唯一住房倒塌、嚴重損壞,無房可住,特申請重建。1.因自然災害導致唯一住房一般損壞,家庭條件困難,特申請維修。)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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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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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審核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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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
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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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審核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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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應急管理局
審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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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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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領導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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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1.申請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的受災戶需填寫該表。根據房損程度和政策要求,合理選擇恢複重建形式(重建或維修)。2.重建戶檔案需按照相關文件要求以戶為單位進行收集整理。
附件4
2022年漵浦縣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戶台賬
填報單位(蓋章):
鄉鎮
單位: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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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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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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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倒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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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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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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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主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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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主聯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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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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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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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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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間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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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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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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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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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住房間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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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損壞住房間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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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損壞住房間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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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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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恢複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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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具體指標釋義參見《自然災害情況調查統計製度》。
單位負責人:
填報人: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2022年漵浦縣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計劃數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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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蓋章): 鄉鎮 填報時間: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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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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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住房重建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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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損住房重建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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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損房維修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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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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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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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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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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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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漵浦縣因災倒損住房恢複重建進度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鄉鎮
單位:戶、間、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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漵浦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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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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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房重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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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房修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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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投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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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重建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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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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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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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修複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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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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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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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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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
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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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以下
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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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含救災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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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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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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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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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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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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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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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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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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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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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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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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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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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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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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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開工率、竣工率、修複率均按戶數計算,如無法精確統計間數,可隻統計戶數;
2.竣工率是指已竣工的戶數占需重建戶數的比例,開工率是指已開工建設的戶數占需重建戶數的比例。
單位負責人:
填報人: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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