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漵浦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 2024-08-30 09:27 信息來源:漵浦縣政府辦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規範性文件清理是維護社會主義法製統一的必然要求。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就是通過全麵梳理、查找並著力解決規範性文件與法律規範之間、規範性文件之間存在的明顯不適應、不一致、不協調的突出問題,確保政令暢通。

(二)規範性文件清理是加強製度建設的必然要求。任何事物都有一個產生、發展和消亡的過程,規範性文件也不例外,規範性文件不應當、也不可能“長生不老”,應當隨著法律、法規的修改和行政管理體製的改革而不斷更新。

(三)規範性文件清理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必須從源頭上解決執法依據合法、合理和有效的問題。

(四)規範性文件清理是優化發展環境的必然要求。我縣發展環境的優與劣,很大程度上與當地製定出台的有關經濟、社會發展的規範性文件有直接的關係,“文件”優,發展環境可能優,“文件”劣,發展環境肯定劣。

二、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於宣布失效一批國務院文件的決定》(國發〔2024〕14號)、《湖南省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懷化市司法局《關於做好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內容

本次規範性文件清理範圍為自2024年6月30日前公布的,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製定的現行有效的全部規範性文件共108件。

(一)縣人民政府決定,廢止《漵浦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漵政函〔2021〕9號)等1件規範性文件。

(二)縣人民政府決定,宣布《漵浦縣人民政府關於畜禽禁養區內規模養殖場退養的通告》(漵政函〔2017〕73號)等64件規範性文件失效。

(三)縣人民政府決定,重新製定《漵浦縣人民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漵政發〔2022〕8號)等1件規範性文件。

(四)縣人民政府決定,宣布《漵浦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漵政發〔2014〕16號)等42件規範性文件繼續有效。

廢止、宣布失效的規範性文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停止執行;決定重新製定的規範性文件,由原擬稿單位重新製定後按規範性文件製定程序,製定印發新文件並同時廢止原文件;重新公布的規範性文件,繼續有效,有效期按《湖南省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漵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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