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關於《漵浦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漵浦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 2022-09-30 10:21 信息來源:漵浦縣政府辦

一、製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1.落實國家、省、市文件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34號)及《湖南省政務管理服務局關於做好市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製工作的通知》(湘政務函〔2022〕24號)、《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懷化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懷政辦發〔2022〕27號)、《懷化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縣市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製工作的通知》(懷審改辦函〔2022〕2號),9月底前,各縣市區編製公布本地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2.行政許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手段。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明晰行政許可權力邊界、規範行政許可運行,為企業和群眾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審批環境,對於推進政府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義重大。

3.編製全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有利於構建分級負責、事項統一、權責清晰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係,將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

二、製定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34號)、《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懷化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懷政辦發〔2022〕27號)。

三、製定過程

(一)組織相關單位認領事項。明確清單編製相關工作要求,組織29個縣直相關單位結合實際情況認領《懷化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中實施機關涉及縣、鄉鎮的事項,並在與相關單位多輪溝通討論的基礎上,形成了《漵浦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征求意見稿)》。

(二)召開會議協商溝通、征求意見。一是經報請縣政府同意,先後召開相關編製部門分管領導會議、編製部門工作調度會,聽取相關單位、編製人事司法等機構職能部門意見建議,為做好編製工作進一步統一了思想、化解了難點、提升了操作性。根據會議要求和各單位反饋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二是9月14至9月22日將《漵浦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征求意見稿)》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全文公布,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經縣審改辦審核後最終形成送審稿。9月26日,通過縣司法局的合法性審查,9月26日,經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審核簽發、發布實施。

四、主要內容

《漵浦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共從市清單中認領261項,其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由漵浦縣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253項,地方性法規、省級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8項,共涉及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等29個縣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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