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製定該《漵浦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必要性。
1.《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69號)中明確要求縣人民政府要在省總體方案基礎上,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程序等內容進行細化完善。製定該《實施方案》既是落實上級政策的需要,也是更好的開展我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工作的需要。
2.2015年-2022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依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72號,從兩種途徑發放:一是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全縣按照農戶計稅麵積內種植麵積為依據,補貼標準全省統一為每畝105元;二是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補貼,種植糧食作物30畝(含30畝)以上每畝補貼100元。2023年起,該方案廢止,補貼發放有很大的改變,一是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補貼不在實施;補貼依據主要為確權登記辦證到戶耕地種植作物;補貼標準每畝不低於95元,不高於114元每畝;由於有很大的變化,必須製定該《實施方案》。
3.是進一步細化實施方案的需要。一是省對暫未確權登記到戶的耕地明確由縣出台補貼細則,我縣對暫未確權登記到戶的耕地按照實際種植麵積為依據,補貼標準按照確權登記辦證到戶耕地補貼標準。二是進一步細化鄉村兩級的申報程序。
二、起草過程
我縣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2〕69號)後,組織起草我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廣泛征求意見,並在政府官網發布征求意見稿,多次組織鄉鎮及縣財政、縣自然資源部門討論修改。並將送審稿送縣司法局審查,按照縣司法局審查意見進行了修改。在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組織召開了全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宣貫培訓會議後,縣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再一次對該方案進行了修改。
三、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
《漵浦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草案經近2個月的研究起草、反複征求意見和修改,已趨於成熟,草案符合規範行文件製定要求,與上位法不相抵觸,特提請縣人民政府審議。